
作于1918年,尺寸为22.7厘米X12.5厘米,刘质平氏旧藏。这段自励语,强调了四个方面的个人修养。是弘一法师对个人修身养性的期许和教导,通过自我修养、包容他人、增进学识和慎重行事,以达到心灵的清高、德行的广大、学问的精进和道风的远扬。
弘一法师,俗名李叔同,号息斋,圹庐老人,异名极多。三十九岁出家,释名演音,字弘一,号晚晴老人。自谥衰公。浙江平湖人,光绪时留学日本东京美术学校。归国后历任上海太平洋日报文艺主编,浙江两级师范教师。1918年剃度于杭州虎跑寺。经研律宗,多写经典。书法学六朝人写经,醇朴自然。卒于泉州,年六十三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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